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始于1937年的重庆大学工学院动力科,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成立重庆大学动力系,后更名为动力工程学院。学院下设热能工程系、核能工程系、热物理系、制冷与低温工程系、动力机械系、可再生能源系等6个系,具有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动力仿真研究所、热力学及节能技术研究所。现有专任教师61人、教授22人、副教授17人,获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95%。每年招收本科生300人,硕士研究生100余人,博士研究生30余人。
学院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拥有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热物理国家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重庆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核科学与技术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包括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核反应堆动力学仿真、核反应堆安全学等四个方向;本科招生专业有热能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三个专业。
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及863计划等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每年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每年在一级学报及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50余篇,SCI、EI收录论文100余篇。学院在学术界声誉卓著,在国内能源动力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我院热诚欢迎海内外具有博士学位的学者加盟,将提供优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联系人:刘泽筠,023-65102473,13983938299,zyliu@cqu.edu.cn
潘良明,023-65111297,15178864197,cneng@cqu.edu.cn
以下摘自《重庆大学新聘专任教师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11〕377号)
第一条 合同制聘用
新聘专任教师实行聘期合同制。学校与新聘专任教师签订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3年,最多可签2个聘期。每一聘期期末,学院和学部对新聘专任教师进行聘期考评,提出是否转为长期聘用(转入事业编制)、续聘和解聘的意见,报学校审批。
注:(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一个聘期结束后,如受聘人没有特殊的缺陷和弄虚作假行为,将转为普通的事业编制,与其他在校教师所有待遇相同)
第六条 新聘教师待遇
(一)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等人员的国家工资、岗位劳酬等待遇,学校购买社会基本险。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教师聘期内享受10万元安家费、2千元∕月租房补贴、1万元∕年博士津贴。科研启动费由应聘者依据职业规划提出,学院、学部审核,经学校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校队伍建设经费中列支。
以下摘自《重庆大学“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11〕92号)
第八条 聘用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第十条 预聘期内聘为助教授,对外使用“特聘研究员”,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第十一条 实行年薪制,提供安家经费及研究条件,并建立与学校同类人员相应的档案工资。
(一)年薪:面议后确定;
(二)研究条件:学校可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设备购置费;
(三)生活条件:预聘期内可提供校内租住房屋或3.6万元/年的租房补助费;
(四)社会保障:预聘期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购买相应保险。
第十三条 终身教职申请
聘任满三年后,可以两次提出终身教职的申请,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年。申请成功后获得终身教职并聘为副教授,若两个聘期内申请未获准不再续聘。
2012-2013学年度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人才需求表
岗位 人数 学科 研究方向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讲师 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风能利用 (1)承担新能源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任务;(2)开展风能利用领域研究工作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风能利用中的流动问题(包括叶片设计,风功率预测及控制策略),大学本科为985或211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系统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2篇以上,有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讲师 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利用 (1)承担新能源本科课程的教学和学科建设任务;(2)开展基于太阳能光伏和光热应用的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工作。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大学本科为985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2篇以上,有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教授 1 热能工程 燃烧学 (1)热能工程学科带头人,承担燃烧学类课程教学并作为带头人负责热能工程学科建设;(2)开展燃烧机理实验及理论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或国内杰青获得者或长江学者,50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者学校负责协助千人计划的申报。
讲师 1 热能工程 热能工程 (1)承担热能工程方面专业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
(2)开展化石燃料利用新技术方面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热能工程,实验研究工作者优先,大学本科为985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3篇以上,有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讲师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传热传质学 (1)承担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任务;(2)开展强化传热传质及低碳能源技术领域研究工作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工程热物理或热能工程,大学本科为985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2篇以上,有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教授
1 制冷与低温工程 人工环境控制及制冷新技术 (1)制冷与低温工程学科带头人;
(2)开展制冷新技术领域教学、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工作。 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国内高水平大学教授,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者学校负责协助千人计划的申报。
教授 1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反应堆安全分析 (1)承担核工程专业核安全文化及核安全分析课程教学工作及负责核反应堆安全学学科建设;
(2)开展核反应堆安全分析、严重事故及事故缓解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4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核科学与技术,大学本科为211及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6篇以上。也接受博士毕业生,年龄33岁以下,要求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3篇以上。
讲师/副教授 3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安全学 (1)承担核工程专业核反应堆控制及运行相关课程,参与反应堆安全学科建设;
(2)开展核反应堆安全分析、严重事故及事故缓解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45岁以下,博士,本科学历为核能科学与工程,211及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2篇以上。
讲师/副教授 1 核技术 核技术及其应用 (1)承担核工程专业核技术应用课程(辐射与防护、原子核物理基础、核反应堆物理分析等)的教学工作及学科建设任务;
(2)开展探测、辐射与防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核科学与技术,,大学本科为211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3篇以上。副教授职称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其他要求不变。
讲师/教授 1 工程热物理 热物理量测技术 (1)承担热物理量测及分析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及学科建设任务;
(2)开展热物理量测实验技术、设备及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及研究生培养。 35岁以下,博士,专业研究背景为热物理量测技术,大学本科为985以上高校毕业,博士阶段在985高校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国科学院学习,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3篇以上。教授职称者年龄在45岁以下,要求能担任学科带头人,已发表或录用重要SCI期刊论文6篇以上,其他要求不变。
实验技术人员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热物理量测技术 (1)负责中心实验室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实验仪器开发及维护工作,并开设相应实验课程;(2)参与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28岁以下,硕士,专业背景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硕士阶段论文主要为实验研究,大学本科为211以上高校毕业;通过人事代理聘用,一个聘期后有机会转为事业编制。
实验技术人员 1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1)负责中心实验室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核物理及核热工相关的实验仪器开发及维护工作,并开设相应实验课程;(2)参与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30岁以下,硕士,专业背景为核科学与技术,硕士阶段论文主要为实验研究,大学本科为211以上高校毕业;通过人事代理聘用,一个聘期后有机会转为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