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个题为“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要求父母都是干部”的网帖引发热议。招聘简章列出的条件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8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我省首次出台规范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意见,严惩“权力自肥”等违规招聘行为。
意见规定,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校补充教师,包含特殊教育学习机构和幼儿园,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不得擅自增减招聘岗位数量,不得缩小招聘范围,也不能任意设置加分、倾斜条件。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后,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聘方案规范实施招聘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招聘程序、方式。
意见强调,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应坚持“因事择人”、“考用一致”原则,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设置考试内容、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如果想打“面试”的主意,劝你还是省省心吧。今后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面试必须设立考官组,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必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如果违规操作,后果很严重。意见中有这么几句话——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记者 周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