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实验中学2011年暑期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专任教师的力量,缓解部分学科专任教师严重不足的困难,确保市级示范学校和县龙头学校的师资优势,经县教育局同意,我校将依照县教育局的方案要求,在全县中学教师中选调优秀教师13人。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党委为加强对我校教师选调工作的指导,特安排李建武同志为牵头人,局办公室何晓刚同志负责协调联络。学校成立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盛爱良
副组长:杨信东 王向阳 王文显 方显仁
成 员:涂枝祥 熊 剑 雷伯年 洪国忠 陈健文 程新文 文志勇
下设办公室,由陈健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1、师德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爱岗敬业,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身体健康,在农村中学工作五年以上,且近五年在初中学段任教的原单位在岗人员。
3、具有初中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段对口,任教学科对口。
4、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即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胜利高中和原肖家坳高中教师及现任副股级干部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5、普通话、计算机水平达到学科要求的相应等级。
6、无“三个一票否决”行为(计划生育、师德师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7、申请选调的教师必须持有教育局政工股开出的介绍信。
三、考核办法
对申请调入的教师除进行资格审核外,还将组织考试考核,其内容和分数权重如下:
(一)文化考试,占50%
考试内容以初中学段相应学科内容为主,选调人员文化考试成绩在符合学校合格要求的前提下,再按1:2的比例初录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占50%(见打分细则)
1、说课,占15%;
2、编制教案,占7%(与说课内容一致);
3、教学成绩,占10%(有中考四率优胜证10分,无证7分);
4、“四优”成果,占10%(以近五年的原件和通报为准,无通报不予承认);
5、基本功考查(粉笔字、钢笔字、普通话),占5%;
6、荣誉,占3%(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以上3分)。
(三)录取办法
将文化考试成绩与考核分相加,严格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科录取。按局下达名额分科录取人数如下:语文2人、数学5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1人,共计13人。如果有在报名及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被举报且被确认的,则直接取消其分数和录取资格,所缺名额由下一名递补。
四、时间安排
1、7月30日前,申请人持乡镇中心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参加考试考核的申请书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任教经历证明于7月30日12:00前到局政工股报名,审核合格后再凭局政工股开具的介绍信到我校报名参加考试考核,逾期视作弃权。
2、7月31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文化考试,下午5:30前电话通知初录人员参加考核。
3、8月1日上午7:30—12:00考核,下午6:00前汇总考核结果并报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