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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要与学校签定向就业协议 无故拒签取消资格

王小菲2012年5月31日4分钟280 次阅读

  今年陕西省高考中,全国部分高校将招录一定数量的定向就业考生,记者5月30日从陕西省招生办了解到,陕西省近日出台的高考方案中要求,报考并被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录取后必须与学校及相关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应留意同批次定

  向生招生计划定向生就是指国家为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及艰苦、边远地区及行业就业,在部分高校高考招生计划中,依照一定比例,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就业”原则招录高考生。记者从省招生办了解到,陕西省今年的高考招生计划近日将陆续公布,考生报考及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查阅同批次招生学校公布计划的具体要求,部分学校招录定向生计划将明示,考生应特别留意。

  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要与学校签就业协议

  定向就业学生录取,依照陕西省今年高考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时,省招办根据院校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录取。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陕西省明确,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填写《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以备学校录取时参考。定向就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二本录取分数线

  陕西省今年特别明确:今年高考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单独设置志愿,执行二批本科线,在提前批次所有文史、理工类录取结束后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农村生源、定向单位所在县生源的顺序优先录取。按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直至完成计划。考生被录取为免费医学定向生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县(区)卫生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单设本专科批次录取学生毕业后享受学费补偿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陕西省高考首次增加面向43个贫困区县定向招生本、专科单设批次(以下简称“单设本、专科批次”),单设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专科录取在三批本科结束后、高职(专科)开始前进行投档。各设3个阶梯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被录取后不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暂不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但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