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高校大四女生小华(化名)应聘成都一家国内知名通讯企业,从600名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留到最后7位。没想到,最后一道面试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面试官给7位应聘者都端上了白酒。小华因为没有没有喝酒而最终失去了录用机会,其他6位则有5位签约。面试官直言不讳,“我们企业的销售经理要面对很多客户,喝白酒是难免的,不会喝白酒可能不太适应我们企业的工作。”(《重庆晨报》10月30日)
有人就说,这工作机会丢得太不值,“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输在一杯酒上太不值得了。这一杯酒再困难也应该喝进去。”这种说法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面试录用时喝酒喝得豪爽,入职后还能拒绝喝酒、陪酒、给上司或客户代酒?在上家企业工作时大量喝酒,“好酒量”名声都有了,换个工作就能突然滴酒不沾?换句话说,《重庆晨报》报道中提到的小华,不是输在了“一杯酒”上,而是输给了恶俗下作的职场和商业环境。
为什么做销售经理工作就一定要喝酒?面对客户,喝白酒怎么就是难免的?如果说企业间销售、大客户销售中,买方通常居于优势地位,卖方的议价权较弱,后者要赢得订单,可以从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技术创新或降低售价等多方面着手。无论如何,企业不能将争取销售优势的责任全部都转嫁给销售部门的员工,更不能故意安排女员工以变相陪酒的方式来抢订单。一些行业和企业形成类似的陪酒式销售操作,是商业伦理的极大败坏,更涉嫌性别歧视和用工伤害。重庆和成都两市的教育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介入调查此事,两市妇联也应公开声明保护女性求职者和女职工公平就业权益、劳动权益和健康权益。
大学毕业生特别是女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酒精考验”,并非个案,而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甚至院校、机关等单位,将招聘录用跟喝酒联系在一起,向求职者提出酒量要求,当然也是在传递“负能量”,坐实了社会上流传的“潜规则”等传言。这些“负能量”信息扩散到校园内,一方面会毒化校园风气,为部分在校学生酗酒推波助澜,另一方面也将加剧在校生对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销售工作的恶感。
近些年来,不少企业的CEO等领导者都公开表示,招工难,招到优秀的员工特别难。企业管理者在发出这些感慨时,通常会抱怨毕业生过度追捧公务员职位、税负过重导致企业开不出令人满意的薪资、媒体和网络妖魔化企业家形象;却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大量企业通行“酒精文化”等反商业伦理、肆意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的存在,企业家没有遏制整治这类现象的自觉,也在促使更多的年轻人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将企业工作特别是销售工作作为首选。